Xinze · Privacy
隐私政策
说明官网访问与商务咨询中的信息种类、处理目的、保存规则、外部通信服务,以及您的个人信息权利和联系渠道。
更新与生效:2026 年 10 月 20 日
1. 适用范围与处理主体
本政策适用于新泽数智科技(深圳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泽数智”或“我们”)运营的官方网站,以及通过本网站联系方式开展的商务咨询。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安全投诉联系邮箱:sunxuming@vip.qq.com。也可通过办公地点预约现场沟通。
客户委托的数据采标、治理及医疗数据项目,另行通过项目协议、数据处理约定和必要的专门告知明确处理规则。本政策不代替项目所需的授权、同意或其他法定程序。
2. 信息种类、用途与处理方式
- 网站访问:浏览器向网站服务器发送 IP 地址、请求时间、页面路径、浏览器及设备类型等技术信息,用于响应页面请求。为排查故障、防范攻击及履行网络安全义务,必要的请求信息可作为访问与安全日志处理,不用于广告画像。
- 主动咨询:您通过邮件或其他双方确认的渠道提供的姓名或称呼、所在单位、职务、工作联系方式、需求概要及沟通记录,用于答复咨询、安排会议和对接项目。首次咨询提供需求概要即可,不必提供完整原始数据。
- 权利请求:您提出的个人信息请求、联系信息及必要的身份核实信息,用于核验请求、反馈处理结果和保留必要的办理记录。核验应与请求风险相适应,不要求无关的身份证件材料。
对以同意为依据的处理,我们应在充分告知后取得您自愿、明确的同意。为履行法定义务等依法无需同意的情形,按照相应法律规定处理。浏览网站不表示您同意其他用途的处理;拒绝提供非必要信息,不影响浏览公开页面。
4. 外部通信服务与资料交换
公开商务邮箱为 sunxuming@vip.qq.com。发送邮件时,您的邮件地址、正文、附件及相关通信信息会经由邮件服务商传输和处理。邮件、微信等外部通信服务商各自开展的信息处理,适用其相应服务的隐私规则。
公开邮箱仅用于初步商务沟通,请勿发送身份证件、账号密码或敏感原始数据。涉及项目资料时,请先确认接收范围和交换渠道;也可通过网站所列办公地点预约现场沟通。
6. 保存期限与到期处置
个人信息仅在实现处理目的所需的最短时间内保存。不同资料的期限按下列方法确定:
- 访问与安全日志:依据适用法律规定的保存要求,以及故障排查、安全事件处置的必要期限确定。
- 咨询与联络记录:结合咨询是否结束、后续项目对接是否仍有必要确定。进入项目的必要记录,按合同履行、法定留存和争议处理的实际需要确定期限,不因曾经咨询而无限期保存。
- 权利请求与办理记录:按证明请求处理情况、履行法定义务及处理相关争议所需的必要期限确定。
目的已实现、期限届满或符合法定删除条件时,应删除或依法匿名化处理。依法必须留存,或技术上难以立即删除的,仅进行存储和必要的安全保护,停止其他处理。客户委托资料按协议和适用法律返还、删除或另行作出合法安排。
7. 医疗健康、敏感信息与未成年人
医疗健康、生物识别等信息,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,属于敏感个人信息。处理此类信息应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,采取严格保护措施,说明处理的必要性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,并依法履行单独同意、监护人同意、书面同意等适用要求。
本网站面向企业及机构业务沟通,不面向未成年人提供专门服务。如发现误收不必要的敏感信息或未成年人信息,我们将限制使用并及时依法处置。涉及上述信息的正式项目,应另行制定相应处理规则并完成必要评估。
去标识化或通常所称的“脱敏”,不当然等于法律意义上的匿名化;仍可识别或还原到个人的信息,继续适用个人信息保护要求。
8. 您的权利与申请方式
您依法享有知情、决定、限制或拒绝处理、查阅、复制、更正、补充、删除个人信息、撤回同意及要求解释处理规则的权利;符合适用条件的,可以请求将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处理者。
请通过 sunxuming@vip.qq.com 联系我们,可在主题中注明“个人信息权利请求”,说明所涉沟通事项、请求内容和可回复的联系方式。我们将采取必要且适度的身份核实措施,及时受理和处理,不设置不合理条件。不能满足请求时,将说明理由及适用依据。
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进行的处理的效力,也不影响依法另有处理依据的事项。您可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、举报,或者依法寻求司法救济。客户项目中的受托处理事项,我们将按职责协助委托方响应个人请求。
9. 安全措施与事件响应
我们应根据数据类型、规模和风险采取相应的管理与技术保护措施,限定必要访问权限,明确人员保密责任、数据传输方式和资料处置要求。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、数据分类分级及其他法定义务,根据实际处理活动依法落实。
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、篡改、丢失等安全事件时,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,依法报告,并按照法律规定向相关个人告知事件影响、处置措施及可采取的防护方式。
10. 政策更新与相关规则
本政策更新日期及生效日期为 。涉及处理目的、方式、种类或个人权利的重要变化,将通过网站显著提示或适当方式告知;依法需要重新取得同意的,应重新取得同意,不以继续浏览推定接受新增处理。
相关规则可查阅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和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。本政策不限制法律赋予您的权利。